2007年2月13日星期二

《我年轻时候都干了些什么》

第一章                   看守张亚华打开铁窗探进脑袋说,收拾东西吧。我走向铁门对他说,给我一支烟。他拿出一条万宝路塞了进来告诉我可以出去了。我拆开烟来抽,有些惊讶。可我觉得在里面过得很好,吃喝拉撒有人伺候,连抽的烟都是万宝路,出不出去都无所谓。我本想告诉张亚华我不想出去,看见他脸上泛着喜悦甚至于有对我满怀期望的兴奋,我不想让他失望。所以我一支又一支的烟抽着打理东西。没有说话。  自从我进来之后,我觉得自己的口才因张亚华而成指数型曲线增长。一开始,他厌恶我,这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一个杀人犯,没有理由讨人喜欢,除非他有病。后来他真的喜欢我了,而且每回给我带来万宝路,我慢慢地觉得他病得不轻。  他第一次对我产生好感是因为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我有这么一个朋友,他工作顺利,有漂亮的房屋又有名牌汽车。可突然有一天他把自己的房子烧了,殴打老板把自己给炒了,从此开始组织地下格斗俱乐部。开始只有他一个人站在大街上自己殴打自己,后来引来了一大批人群。那些人大致都是些得了不治之症的患者或者说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人士。他们制定了相当严格的规则集聚在酒吧地下室进行搏斗。可这些都是表面的,他真正的目的是想毁灭他所居住的城市,毁灭银行、毁灭市政府、毁灭一切控制着他的东西。  他将脑袋挂在铁窗上,聚精会神地听着。我抬头看他的样子,像是要上吊自杀的人,我心里很难受,于是对他说能不能给我一支烟,这样能够刺激一下记忆。他二话没说并且还显得有些激动一边忙活着为我递烟点火一边问我为什么我的朋友要那样做,如此优越的条件还不知足吗?  我对着他只有巴掌大的小脸吐了一口烟告诉他:这你就不知道了,这里面牵涉到很严肃的哲学问题,你好好想想,其实你的工作不代表你,银行存款不能代表你,你开的车也不能代表你,衣服也不能代表你,皮夹里的东西也不代表你,你只是平凡众生中的其中一个。在我们的世界,我们会不自觉的被限制住。我们的衣着为外界所定型,为了生存遗忘本身的本能。你从小看电视,便相信一天,会成为富翁,明星,或者摇滚巨星。但是,我们不会,那是因为我们渐渐面对的现实,所以我们理应愤怒。要证实自我,只有通过毁灭的形式来完成。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益加激动,一会儿看看自己的衣服,一会儿摸摸口袋中的钱包。我的烟抽完了,让他再给我一支。他把整包的万宝路都递给了我包括打火机,打火机上面印有一个半裸的女人。我问他听明白了吗,他挠了挠脑袋说没有。我说那你刚才激动什么。他突然笑了一下,笑得很尴尬显得有点丑,露出的牙齿黄而参差不齐。我数了数烟盒里的烟,还剩17支。节制一点,一天抽四支,应该能支撑上四天。他说,不要数了,你以后每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就每天分给你烟抽。他的这句话带有命令的口气显得自己高高在上。我感觉很不爽,但想想以后每天有烟抽,就没有多说什么了。  当然,刚才讲的是一个电影故事,我认为那是一部二十世纪出现的最伟大的电影,我把它简单化甚至歪扭化,有点亵渎之意。可我因此得到一包香烟又有什么不好的。后面的那些话也都是出自爱德华。诺顿之口,最终也只是布拉德。彼特安排的。可张亚华当真了,他真的以为爱德华。诺顿是我的朋友,那些深奥的话是我讲的。所以他开始喜欢我了,从他给烟抽而且愿意听我继续讲的事实证明,他是真的喜欢我了。  为了有烟抽,我遵照他的意念每天给他讲一个故事,大多数是电影故事,但有些也是临时的灵感激发瞎编出来的。他每天精神亢奋,都要说一句话,认识我很高兴。他完全没有把我当作一个杀人犯来看。出于这点我都应该对他感激涕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和他握握手说,我们就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可是我并不想那样说。不那样说,他照样给我烟抽,给我放风的时间延长,上厕所给我递卫生纸。我完全不像是一个被剥夺自由权终身的人,甚至我的生活比我年轻时候过得更好更加高枕无忧。至少我不再失眠,至少我不再有自杀的念头。所以我不想改变这些也懒得去想。  这样的生活大致持续了一年,或者是两年,或者更久。我不记得了。我觉得这个世界除了我的故事新鲜外没有任何的新鲜,睡觉吃饭抽烟上厕所放风干劳务活,每天都一样。可我对自己讲的每个故事都记忆的分外清晰。比如有一次我给他讲了一个患有恐惧症的病人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晚,我的一位朋友(当然,我总是把每个故事都定义在自己的朋友身上,这样更能保证故事的真实可靠性。)躺在冰凉而坚硬的木板床上睡觉,四周的寒气与黑暗围绕着,有一只老鼠从脚底下穿过,第一次触动他的脚时,他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继续睡觉。第二次触动他的时候,他用手挠了挠脚踝,断定是一个该死的蟑螂,一只小小的蟑螂对于他的睡觉无法取到制约的作用,接着可想而知,他继续地睡觉。可是第三次触动他的时候,他惊恐地发出了一声尖厉的叫声,差点把整栋楼房的人都吵醒。于是他便开灯,开始驱赶影响他睡眠的那只老鼠,可直到最后他身心极度疲倦无法将这项活动继续下去时,那只老鼠依旧时不时地在他的脚底下穿梭不止,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它并未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而他呢,那一夜的睡眠彻底地被它搞垮了。直到黎明将近,他累得像快死去的人一般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样的夜晚持续很久很久,你知道吗,直到最后,那只老鼠活活得将他逼死了。  我觉得这个故事实在太完美了,通过一个简短的片段以及结尾时的突兀便呈现出故事的完整性以及艺术性。我陶醉在自己讲的故事当中,傲慢地对张亚华说,来给我点支烟。他做着习惯性的动作,递烟点火,可这次,动作明显有些缓慢,他犹豫了一下,说,还是问了吧,那他为什么不把那只老鼠驱走或者说换一个住处呢。  烟夹在我的嘴巴上,突然掉下去。这次问题问得让我难堪,因为我回答不上。其实我讲的很多故事都有些牵强,比如说有一次我给他讲我在大学时期去上一堂课的故事,内容是这样的:我双手抱于胸前,身子蜷缩着,半卧半坐在一间教室里。然后……然后……然后。一个人,有一个人自始自终地站着,用然后作连接词不休地说着,小嘴巴均匀地动着,口不干舌不燥,吸一口气,嘴巴左摆,然后……呼一口气,嘴巴右摆,然后……没完没了。金黄的短发披散在肥厚的呢绒外套上,她的额前低垂着一小撮头发。最后,始终站着的人说了一句话,就闭上了小嘴巴,面对着很多人的房屋站着,目光里空无一人。乱了,乱套了。房屋乱套了,世界也乱套了。坐于我左边的人声音好像很大,似乎在于人攀谈,抑或在自说自话。我挪动头,看他。跳动的眉头定住了,瞪大的眼睛不闪了,撑大的嘴巴凝结了。脸上的青春痘,一颗,两颗,三颗……来不及数完,我挪回头。脑中的空白处居然多了一脉黄色,历历在目。黄色,是的,没错。是他那撑大的嘴巴里的牙齿。也许他的烟龄有十年之久了吧。前面的人,刚刚拿到一张纸,或者是几张纸。纸上写着什么我自然不知,他的嘴巴的动作我也看不见。可我耳不背,一连串“什么意思”毫无目的地窜进我的耳朵,间接地震荡到我的心脏。到底什么什么意思。应该去问那一张或几张纸吧,其实我很想告诉他这句话。可对于他,对于他的“什么意思”,我懒得动嘴,也不想动嘴。右边的几个人开始打闹起来,究竟为什么事情能够如此大面积地打闹起来,我自然也不知道。我只好看着他们打,打着打着,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蔓延开来了。整个房屋打闹起来了,嘈杂了。可爱了。陌生了。我终于知道,在这些可爱而陌生的人当中,我是孤单的。我只好静静地坐着,将眼睛摘下,双手垫在桌上,下巴磕下去,我的眼睛离开了眼镜,一片模糊,我模糊地看着前面摇晃不定的那人,他的头发黑得油亮油亮的。有一些白白的,细细的发屑依附在上面,可不像鲁迅笔下的中国人在日本。我想,他的头发没洗该有一个月之久吧,在这个寒冷至让人都不想动的冬季实在情有可谅。在一片喧嚣中,我隐隐地听到一串声音,均实而有节奏,呼噜……呼噜……那是一串从后面飘过来的声音,我终于直起身子,转过去看,后面的一人正低着头酣睡,嘴角含有口水,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口水一滴滴地下坠。从黑色裤子上被潮湿的面积来看,他似乎在这片喧嚣中已经沉睡了许久许久。  我把这个故事取名为《喧嚣中的沉睡》以便提高它的艺术性。但从我口中讲述出来便显得过于艺术甚至于失去通俗故事所需要的笑料与庸俗的惊奇。我知道张亚华需要的正是那一类通俗的故事。如果他问一下这些人为什么都会变成那样子呢。我便无言以答了。很多次如那次一样被我蒙混过关了,可这次,我彻底地呆住了。我感觉我又要过上没有香烟的日子了。突然有些沮丧,觉得自己太愚蠢,为什么非得给他讲这样的故事。烟掉在地上我没有把它捡起来,我想过不了多少时间这根烟能像那把打火机一样解决自己的一时之隐。  张亚华摁灭手中还剩半截的香烟,我看着有些心痛。他咳嗽了一声。我知道他要开始讥讽我了。我像个小偷一样站着,老老实实的,坐以待毙。他说,其实吧,刚开始我的确被你的故事欺骗了,后来我就想了,你哪里来的那么多朋友,就算你有那么的朋友,又怎么会有那么的离奇悬乎的故事。这些都只是我个人的怀疑,并没有立即否定。我开始打听你年轻时候到底是干什么的,后来才知道你原来是一个作家,姑且说是一个作家吧。这年头作家就那么一回事,能写两个字就是作家,实质上都是骗钱的勾当。所以我对作家一直没有好感。可我还是一直听讲故事,想让你多有几根烟抽抽,能够自由点。另一个目的是想衡量你的杜撰能力。你不知道,我年轻的时候也写过不少东西,还在校刊上发表了不少呢。  张亚华的这番话突然让我很想哭,想哭个稀里哗啦的。可在一个男人面前我拉不下这张脸,我捡起地上的香烟,点着又抽了起来。他接着说,对于你讲的2138个故事我都记下来了。我认为你的故事很精彩,而且艺术效果浓烈。可你过于沉迷在故事之中,却脱离了自己原本的生活,为了弥补你今天的过错,就跟我讲讲你年轻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吧,为什么会成为杀人犯呢,我对这个很感兴趣。  我年轻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呢。我感到自己有些慌乱,2138个故事与我的生活有没有确切的牵连,我所讲述的《老鼠与恐惧》、《喧嚣中的沉睡》是不是正是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我模糊不清了。我感觉自己的记忆出现了差错,不光是时间还是地点都错乱了。可为了不让张亚华失望,我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杜撰能力与临变能力讲述了一段我年轻时候的故事。                   第二章                   每天清晨,我总是在一阵又一阵的呕吐声中醒来,之所以用醒来,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安慰。因为我一直患有严重的失眠症,二十四小时瞌睡上一两个小时抑或不睡觉。就像电影《出租车司机》里的越战退伍军人崔维斯。我起床走向阳台,点上一根烟,依稀能够看见对楼的老人佝偻着背漱口,屋檐上停落着几只麻雀,尖声惊叫。这些声音让我厌倦,可又无法避免。  白天我都忘记自己做了什么,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抽烟写点东西。因为我没有工作,也不想去工作,刚毕业的时候我满怀热情地去参加工作,可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的生活,我开始厌倦了,直到有一天晚上失眠,到了早晨我依旧赖着床不起,睁着眼睛看天花板。老板打电话来催我上班,我哀叹说自己病了,一天两天能蒙混过去,可时间长了,连傻瓜也知道这是场骗局。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开始沿着中山路游荡,偶尔去公园走走。我的意图很明确,就是想碰见一两个陌生的女人,带回家,然后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在我面前脱衣服和我做爱。因为我没钱,况且我从来也不会对一个女人产生很长时间的兴趣。有些女人很知趣,一大早就离开了,甚至还给我留一些零用钱。可偶尔免不了碰见一些胡搅蛮缠的女人,她们赖着不走,说爱上我了,或者说不给钱不走。对待前者,我总会说那我们就结婚吧。刚开始一两天,她们很高兴,陪在我身边,帮我点烟帮我擦背,可没过几天便不知所踪了。对于后者,我直接说,你看见房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就拿走吧。她们破开大骂,总之都是些混蛋无赖痞子流氓之类的难听的话,说完便甩门而出。我习惯了她们,就像习惯了失眠,我觉得自己的精力是无限的,使之不尽用之不绝。  唯独与我呆在一起最长时间的女人要属胡雪兰了。她是我高中的校友,当时我们仅仅认识而已,我的学习成绩一般,她的长相也一般,所以我们一直没有机会捅破这道墙。我们的重逢是在一个酒吧,一个摇滚酒吧。那时我的睡眠已经很不好,只不过没有后来严重。那晚,我穿了一件花格子衬衫,外面还套了一件黑色毛衣,可依旧挡不住寒冷。我抱紧身体,耸动着鼻子,向酒吧走去。来来往往的的士,像男人凶猛的家伙,横冲直撞,到处都是像女人呻吟般的车笛声。城市里禁止喇叭声,就像扯开裤子放屁。我进了那间酒吧,酒吧很破,房屋有些倾斜,像快要倒塌。可里面有很多人,后来又进去了很多人。我站在暗处,抱着身体,一动不动,观看着拥挤在一起的人。  有一个男孩,一头金发一件紧身体恤,站在离我很远的地方,站得很高,用极其幼稚的声音喊唱着哇哇哇,我听不清歌词,只听出来是他前天刚写的一首。等他唱完了,也脱了那件紧身体恤挤进人群扭动着呐喊着。也许那个圈子就是用来给人脱光衣服疯狂扭动的吧。还有一个男孩,很瘦很小,估计和我差不多。他站人群的前方,撕裂地吼着,你们恨不恨日本人,恨不恨。杀死狗日的,炸死狗日的,我操我操我操操操。人群附和着,我操我操我操操操。一浪高于一浪,我有些担心这个破酒吧真的要倒塌了。站在我前面的女孩,我和她贴得很近,我的手背可以透过海蓝色的毛衣感觉到她的胸带,还可以闻到她头发有依卡露的味道以及清淡的肌肤香。后面骚动的人群开始迅速地扩散开来,她踉跄地退了两步,我也跟随地退了三步并用手扶着她的身体,很小的身体。她微笑地说了声谢谢,用手捂着嘴对着旁边另一个女孩尴尬地笑。然后她继续摇摆着身体耸动着头,我的手依旧隐隐约约地能够感受到她肉体的动感,她有些胖。我觉得有些她有些面熟,但我在这个城市认识的仅仅就那么几个女人。或者是和睡过觉的,这点极有可能,可我并不想去认出她来,这样会让我们都很尴尬。我抽一支烟,是旁边的小四递给我的,他是我的同学。毕业后和我一样,没有地方可去,留在了南昌。我知道他是怕我寂寞一个人,我的确有些寂寞,很需要一支烟来安慰。他给我点火,其实我想告诉他我随身带着打火机,可是我没有。我把烟雾全吐到刚才的那位女孩的后脑上,她一点都没有感觉,也许是她身上的味道更加的浓烈,也许是真的太沉迷于音乐。我就站在人群的后面,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像个白痴。他们摇晃着脑袋,我只是动了动脚,他们脱光衣服围个圈转,我也只是动了动脚。就像驴一样,只会跺跺脚而已。  出来的时候,耳鸣,有点想呕吐,一些人背着提着乐器挤着冲出门朝前走,我没有愤怒,很自然地让开。突然感觉这样的夜晚不再跟我有关系,是他们的,别人的夜晚我一点干火都没有。我有些口渴,跑到旁边的小店铺买一瓶润田。老板拿了一瓶冰冻的矿泉水给我,我问有没有不冰的。她说没有,爱要不要。我很反感她。本来打算不买,可又渴得要命。于是拿水瓶喝了一口,恶心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肚子有了异常的反映。我捂着腹部蹲在地上强忍着。就是这个时候,我又遇上刚才那位女孩,也就是胡雪兰。她冲老板骂了一句,操你妈的,连不冰的水都没有。气冲冲地转身离开,却撞倒了蹲在地上痛苦的我。  在灯光下,我终于看清了她的样子,比起以前,不说更漂亮了,至少胸部臀部大了。女该有的她都有了,不该有的也不累赘。总之这样的女人往人面前一站,便会让人浮想联翩,我当然不例外。她刚开口想骂我,我站了起来。她认出了我,问我是不是高中时候的常常去她班上扮活宝讨女孩子开心的刘思凯。我点头说,不提当年事了。她笑着问我为什么当年我不找她呢,是不是觉得她不好看。我说哪有的事,我就知道我们今天会重逢的。她挽起我的手说我还是老样子。扭着头笑得很厉害。我说我们去哪。她说随便。我说那就到我那去。她说好,不过得回宿舍拿些东西。  在她宿舍楼下,我抽了一支烟,我想她应该是个研究生,或者是个老师。鬼知道。我不想直接问她,她若想我知道,她自己一定会主动告诉我。不出我的意料,在回去的路上她把什么都告诉我,包括她的那些男朋友,我问她有没有跟那些男人上床,她说我有些过分了,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过分。我们在中山路的一家小铺上吃夜宵,大闸蟹、炒螺丝、煎饼、酸毛豆等等。她吃起东西吧叽吧叽的响,吃大闸蟹的时候整只整只地往嘴巴里塞,而且吃得很快很多。我吃了一会就停了下来看她吃,她说是不是她吃相很丑。我说无所谓,女孩子嘛,不要刻意地去掩饰自己,怎么样都行。她笑着说就是喜欢这样的我。我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说忘了。  在我的房间里,一直是她在说话,说她找的男朋友都是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第一个男朋友是个高材生;第二个是飞行员好像现在已经升机长了;第三个是外教,皮肤黑得发亮。我手中拿着加缪的《西西弗的神话》,翻到第一篇随笔《荒诞与自杀》,看了第一句: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我的思绪始终围绕着这句话,再也看不下去。她的每一句话都在我的耳朵里转悠了一圈之后又溜出去了。所以我只能嗯啊哦地回答她。后来她说累了,想睡觉。我说那我们一起睡。她说不行让我在一旁看书。她换上了睡衣,把内衣丢在我的桌子上。内衣是粉红色的。在她睡着的时候,我拿起内衣闻了闻,有些淡淡的肌肤香味。我拿起烟抽了起来,一支又一支地抽。她睡觉的样子有些不规律,踢了几次被子,我过去帮她重新盖好。在盖被子的时候我看见她内裤的颜色,也是粉红的。  早晨五点半,她醒来了。也是被对楼的老人漱口时发出的呕吐声给抄醒的。她大咧咧地骂了一句。我说清早一睁眼就骂人很不吉祥。她笑着说我原来还信那些东西。我说,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我怀疑这些都是我大学时候留下的阴影,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究竟是因为什么。我觉得有些头痛,我说你醒了该我睡了。我爬上床闭上眼睛头痛得更加厉害,我在想昨天晚上看的加缪在《荒谬与自杀》里的第一句话。可她突然压在我的身上,隔着一层被子我还是能够感觉到她的身体的起伏。她问我这样舒服吗。我什么都没有回答,直接翻了个身把她压在被子下问她这样舒服吗。她嘿嘿直笑伸出手来挠我的腋窝。我叫她别这样,不然后果自负。她笑得更厉害,说,什么后果不后果,你昨晚都干什么去了。我有些气愤,把被子掀开,让一只手按在了她的乳房上面。她不做声把眼睛闭上了。我感觉自己的生殖器在膨胀,于是干脆把她的睡衣脱了,双手在她的乳房上摩挲着。她的身体有些颤抖,嘴巴开始大声地呻吟。我一边脱衣服一边叫她小声点,隔壁还有人在睡觉。她说有点控制不住。我觉得她声音都有些颤抖。她的下体有些松垮,我很容易就进去了。我觉得很失望,很快就完事了。从身体上下来,我又抽了一支烟。  起床之后她又喋喋不休地跟我说那些男朋友的事情。说跟高材生做的时候,是第一次。那次之后觉得非他不嫁,要死要活,一个月走路下体像撕裂一样的痛。跟飞行员做的时候很舒畅,因为飞行员的生殖器很可爱。跟外教做的时候完全是被迫的,外教的生殖器又粗又长,每做一次像死了一回似的。她说着说着便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头说什么我听不见只听见她一直在笑,最后她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今晚就过去,就把电话挂了。她穿上衣服准备走了,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问我是不是把她当妓女了。我说她怎么会这么想。她说我真傻,是因为喜欢我才跟我做的。走的时候还冲我的脸上亲了一口。我觉得她的话没有一句是真的。或者说每句话里面掺有一半的水分,不过我知道她一定还会来找我的。我想到这里突然感觉有些恶心。  她走后,我有些饿了,起床泡了一包方便面吃,抽了根烟,我尽量不去想她的事情,可还是克制不住去想她和那些男人上床时候的样子,一幕幕的场景象色情片一样在我的脑中连续地播放着。我极力地去看昨天没有看进去的《荒谬与自杀》。可我头又开始痛了,看了一半觉得有些恶心,这种感觉驱使着我的大脑突然浮现出自杀的念头。这个念头来得有些突兀,可它已经在我的脑中膨胀、扩张,最终演化成实际行动:我决定出去走走。  早晨的空气让我感到新鲜,没有香烟的味道,没有女人的味道,没有恶心的味道。头不痛了,这让人很兴奋,走进人民公园,在长亭里走动着,那里聚集着许多的老人,唱着京剧,用扩音器,用话筒,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现在化工具。长亭旁有一个湖,湖旁停靠着上百只游艇,白色船身蓝色蓬盖,有几个带着草帽的年轻人蹲在船里擦洗船板,我走向他们,其中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孩钻出来,问我要坐船吗,脚踏还是自动,有没有票。我从他炯炯有神的眼神里看到了自己的尴尬,我觉得他很像自己,哪里像我又说不上来,所以我什么都没有说赶紧离开。  转过中山路,我走向了樟新路,一直走了下去,走在大马路中央,来来往往的车辆不按喇叭,绕过我飞驰地开往远方,我越走心情越是愉快,没想到白天的汽车会如此乖戾,也没有想到人行道也会如此的清静,我仿佛不认识这个城市了,没有人理睬我,他们没有认识到我的存在,我觉得自己很兴奋,一走就走了两个月,可依然没有人认出我来。在这两个月里,胡雪兰每周三晚便会来我这一次,按部就班地敲三下门,如果不巧碰到我上厕所,她便要窜上三脚。每次她来的时候,我总显得很兴奋,一把把她推到在床上,脱光她的衣服。做完爱她会将头垫在我的肚子上跟我讲她的故事,她说她喜欢这样,没有负担。我说这样再好不过了。可每次她走之后,我便会感觉一阵阵的恶心,她的那些话我以为在自己的嗯啊哦之下全然不当一回事,可是留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那些话开始萦绕在我的脑袋,像蜜蜂一样在耳旁嗡嗡作响,比如有一次她带来一只从南斯拉夫空运来的大麦町,在我和她做爱的时候,它将前蹄扒在床沿盯着我们,眼神很专注。一气之下,我把它从二楼抛到楼下,它倒没事,胡雪兰却哭了,一直哭个不停,她说这是外教送给她的,如果它有个三长两短的话,她出国的事情便泡汤了。我没说什么,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觉得她把我这当着避难所,或者是静养院。于是每次她走后的早晨,我便会在大街中央一直走着,我真希望有那么一辆瞎了眼的汽车从我的身体上压榨而过。可是两个月以来除了一个司机用粗鲁的方言骂了我几句外,就再也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可言,我觉得很沮丧。而且一次比一次感到寒冷,天哪,冬天都快要过去了,为什么天气越来越冷呢。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碰见了一件让自己感到新鲜的事情。在樟新路的尽头,一群人围聚着,寒冷的早晨每个人都裹着大棉袄站着,垫着脚探着头观望着。他们都在看些什么。  我耸了耸鼻子,裹紧身体,挤进人群。在离我不到两米远的距离,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一高一低,一黑一白。我认出了女的是胡雪兰,那黑人一定是她的外教了。他们用英文争吵着,我听不懂。后来黑人不说话,将双手插入口袋,头都不回准备离开。她蹲在地上低声哭泣着,她根本没有发现我就站在她的旁边,我跟上黑人,举起拳头朝他的右脸上一击。他踉跄地退了两步,用生涩的中国腔说为什么打他,我说打得就是他。他显得很愤怒,原来黑人的自尊心也很强,他举起拳头也朝我脸上击了一拳,原来黑人的力气如此之大,我的一边脸立即发麻了,牙缝里有些血流了出来。被黑人这么一打,我的身体突然暖和起来,甚至感觉到热,于是我把大棉袄脱掉,举起双袖,顺便用手擦了擦嘴角的血,一步步地朝他走去。他站着不动,我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自己的右拳上,直到我把拳头再一次击向他的右脸时,那些力量全部爆发了,释放在他的脸上。我觉得身体迎来了一阵高潮,高潮过来,全身舒畅起来。胡雪兰站了起来,走到我的身旁,我看了她一眼,又看了躺在地上的黑人一眼,挽起她的腰,便朝我的房间走去,一到房间我便把推倒在床上,脱光了她的衣服,她捂着脸说突然觉得我很危险,看我今天看黑人的目光让她感到恐惧。我想钻进她的身体,她的身体有些颤抖,下面是干燥的,死活也进不去,弄得我的下面也很痛。她将双手放了下来,睁开眼睛。她的眼睛里布满血丝。昨天晚上还高兴地垫着我的肚子跟我说马上要出国了,叫我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辗转半天过去,她的样子却全然大变。我有些难过地对她说出不了国就算了,以后有得是机会。她听到这话立马抽身坐了起来,破口大骂说我是混蛋,说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就动手打人。我说不就是为了出国那破事嘛。她有点嘲讽地看着我说:破事,哈哈,破事,你倒是说的轻巧,破事,那关系到我的一生的命运你知道吗,你看看你自己,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还有什么权力说出国是一桩破事。你知道吗,我给你的那些钱也全是外教给我的。(我当着张亚华的面模仿她当时说话的样子。)我看着她,蓬松着头发,脸被眼泪弄化了的妆弄得一塌糊涂,有些丑。  我将她重新按倒在床上,强硬地进入她的下体,她很疼,叫得很大声,于是我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一只掐住她的喉咙,以便不让她的叫声惊动邻居。我来回抽动着,她不停这挣扎着,她的样子很痛苦,脸涨得通红,都快红到耳朵上脖子上去了。  此时房间安静极了,我觉得她的身体在慢慢地变凉,甚至于冰冷。我抽身起床,洗了一个冷水澡。冰凉的水冻得我直打哆嗦。我点燃香烟抽着,我觉得自己应该是自首。可突然感觉很饿,于是我穿好衣服走上大街,在一家小店铺里吃了一碗牛肉面,吃完之后我还是感觉饿,浑身还不停地打颤抖。  我觉得还是应该去樟新路走走,可我刚转到路中央,便听到一阵响亮刹车声与喇叭声,响亮得我的脑袋嗡嗡直响,紧接着我感觉自己像飞了起来,飞在大街上,汽车人群大街纷纷朝着我的反方向移动着,越来越低,最后我掉了下来。落在人行道上,一动不动。一个司机朝我走来,很温和地问我有没有事。我觉得除了头有些晕之外没有任何的其他生理症状。便开口说没事,然后站了起来。司机说没事就好。说完话他转身就走了。  我觉得司机有些眼熟,似乎就是用粗鲁的方言骂自己的那个。我走动起来才发现自己的步伐有些不稳定,踉跄地走在人行道上,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我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叫着高玥的女人,我一直想着,可想到鲜血从我的额头沿着脸颊一直流下,直到掉落到地上时,我都想不起来自己与她有什么关系。                   第三章                   我毫不保留地将我年轻时所干的事情一一讲明给张亚华听,其中穿插了一些个人感性的语句,甚至于抱怨的话语,可他一直在微笑着,始终不改变,像一尊石雕。当我提到高玥的时候,他突然大笑起来,笑得快昏过去了。他问我是否想起高玥是谁了。我说让我再好好想想,说完我便提起包袱朝门外走去。  我走出铁门,一个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站在太阳底下,打着伞,张亚华也跟了出来,他告诉我,那个女人叫宋梅,是我的妻子。旁边的小女孩叫刘梅,是你和那个女人的女儿。  小女孩放开宋梅的手,跑到我的身体,扯着我的裤子叫爸爸。我看看了宋梅,又看了看张亚华,一辆保时捷在我的面前停下,出来了一个男人,戴着墨镜,太阳照在他的脸上闪着光。张亚华说,他是你的主治医生,叫着崔发财。我甩开了小女孩的手,觉得这事情很蹊跷。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有点热,或者说很热,热得我快透不过气来。  我们上了保时捷,去一家饭馆,在餐桌上,崔发财坐在我的对面,从黑色公文包里取出一大叠用稿件,念叨着,喧嚣中的沉睡,老鼠与恐惧……我看了看张亚华,他一直微笑着,我觉得是他把出卖了我。难怪在路上的时候,他们俩一直坐在前座窃窃私语,坐在后座的我好奇探头去听,可怎么也听不清楚。此时,我想过去把稿件都抢回来,宋梅扯住我的衣角轻声说,崔医生和张队都是好人,他们都想帮你。  崔发财推了推眼镜,他已将太阳镜换成了老花镜。这时候我才看清楚他眼睛周围布满了黑眼圈,一定是严重的睡眠不足造成的。他定了定神说,是的,我们一直在帮助你,在你入狱的这么多年里,我和你的妻子还有张队,一直在暗地里帮助你,你首先在相信这一点,不然我们则无法将工作继续下去。张亚华依旧在微笑,什么话都不说。刘梅在我旁边嚷着要吃金针菇,我问她,你多少岁了。她说,我今年13岁。我说,都13岁了还不知道自己夹菜,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她听了这话,瞥了瞥嘴巴看了宋梅一眼,她没哭,宋梅倒是哭了起来,女人一哭就控制不住,哭得稀里哗啦的。  张亚华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刘思凯,你要记住,我们都是你的亲人都是你的朋友,你不要抱着你的自尊心一直固执下去。这样对你不好,特别是对宋梅,太残忍了。你要知道,在你入狱的13年里,她辛辛苦苦地将你的女儿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她容易吗。这倒还是小事,她还要忍受13年的空房寂寞。我说,你为什么不乘虚而入呢。他站起来举起拳头想打我,被宋梅拦住了。宋梅哭哭啼啼地说,都怪我的命不好,不能怪他。我说,你他妈的想帮助我还是想打我,还有,你们口口声声地说帮我,我究竟哪里需要你们的帮忙,今后的生存吗,还是帮助我安顿宋梅,对了,她是我的妻子还是你们给我灌输我的呢。  崔发财放下手中的酒杯,从黑色公文包里掏出一本证件,红色封皮上写着结婚证三个大字。他递给我说,你看看吧。我接过来翻开,里面有我和宋梅的照片,照片里的宋梅比现在年轻多了漂亮多了,我看了看此时哭泣的宋梅,满脸堆满了雀斑,活是一张苦瓜脸。我突然觉得很内疚,要是真如他们所说,宋梅真是我的妻子,在我入狱的那年,刘梅出生了。现在都13岁了。那么我的罪孽可就大了。  我什么都说不了了,坐在位置上发呆。崔发财说,你也不要觉得内疚什么的。事情已经如此,我们要寻找解决的办法,就是想尽办法帮助你恢复失去的记忆。  失去的记忆?是的,我究竟干了些什么而有了这么一个妻子,那胡雪兰死后我不是去自首了嘛,我哪里来的时候谈恋爱,讨老婆呢。居然杀人了,我应该判处死刑,或者剥夺自由权终身,这是在我入狱的头一年都已经想明白的事情。我为什么突然被释放,为什么突然又冒出这么多人在我在监狱的日子里暗地里帮助我呢。我觉得事情越来越荒诞了。  我说,我为什么被释放了。  崔发财说,这不是事情的关键。  我说,如果我不明白这点,干别的都是多余的。  他说,我知道,但我不能告诉你,我要是帮助你寻找记忆,而不是给你灌输记忆。  我说,那算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张亚华把我拦住。他说,你告诉我,你现在想去哪里。  我说,我不知道,随便走走。  他说,事情没有解决,你什么事情也干不了。  宋梅插进话来,思凯呀,我求你了,你就好好听崔医生和张队的话,这样既不会浪费他们的宝贵时间,也有利于我们今后的生活呀。  宋梅是我的妻子,这已经是铁一般的事实,既然她是我的妻子,她的话我不能不信,于是我将双手插入口袋里,重新坐了下来。  崔发财说,这就对了。他喝了一口啤酒,接着说,你还记不记得高玥与胡雪兰。  我挠了挠头说,胡雪兰不是死了吗。至于高玥我跟张队回忆的时候,我已经说了记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我杀了胡雪兰那天,我突然想起了她。  他说,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胡雪兰没有死,你也根本没有杀过她。高玥和你有非比寻常的关系,你再好好想想,你不应该忘记她的。根据张队提供的材料以及我这么多年的调查发现,在你出事之后,你患上了选择性失忆症,你将你大学毕业后的所有事情都忘记了。而又将大学时代的发生过的事情弄得混乱不堪。时间地点都错位了。我想这与你大学时代的失眠症和恐惧症也有一定的关系。  饭馆里的空调温度调得很低,可我浑身还是冒着汗,我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我出过事?什么事?我没有杀人,为什么我又被关进了监狱?  他说,这些不重要,你的当务之急就是再好好想想,你与高玥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以及你的大学时代都做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会把胡雪兰发生的事情搅和在你毕业之后,你为什么会迷信,你为什么看到那位年轻的洗船工会觉得像自己。  他的声音从容不迫,思路异常清晰。我想,他对我年轻时候所干过的事情一定了如指掌。如果我不按照他的话去回忆我与高玥的关系,这种帮助性记忆就此了结,我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正如宋梅所说的那样,无法继续下去。我觉得自己很窘迫。进退两难。  我的汗越来越多了,全身都湿透了。我叫服务员把空调再调低一点,这么热的天,想热死人啊。他毕恭毕敬地低着头对我说,对不起,先生,空调已经调到最低温了。我看了看张亚华,他一直不吭声。我开始对他有些反感了,在监狱的日子,是他一直帮着我,给我烟抽,给我放风的时间延长,上厕所给我递卫生纸。可一出来,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除了微笑还是微笑。  张亚华注意到我在看他,从口袋中掏出万宝路,说,思凯,你先抽根烟。好好回忆一下,你为什么会跟我讲喧嚣中的沉睡,又为什么会跟我讲老鼠与恐惧。还有第一个故事为什么会是格斗俱乐部。它们之间在你的潜意识里一定存在着某些确切的关系,不然你也不会顺理成章地将一个个的片断讲了下来。  我抽着张亚华的万宝路,一时觉得辜负了他13年来对我的照顾,我有些焦躁不安,头脑混乱,我无奈地说,我真的记不起来,先让我回家好不好。  这时,宋梅已经不哭了。她显得有些激动,拉起李梅的手对我们说,对呀对呀,今天就让思凯好好休息一下吧,明天再谈吧。他刚从里面出来,应该好好休息一下的。  崔发财定神看了宋梅一眼,宋梅全身颤动了一下。他说,那好吧,既然这样,那今天就先谈到这,明天再找你。这件事越快解决对我们都有好处。  在回家的路上,崔发财和张亚华又在窃窃私语。我不想注意了。刘梅坐在我和宋梅的中间,一只手挽宋梅,一只手挽住我。我没有再把她的手甩开,我在想,我的家,我和宋梅的家,到底在哪里。  汽车从市中心拐进了华茂路,转到建昌路,一直开着,直到在一排居民区前停下。我们与他们道别后,进了一栋大楼的二楼。楼房外面是陈旧的,里面却像是刚刚翻新了一次。我左看右看着,宋梅扑进我的怀里又哭了起来,激动地说,思凯,你终于回来了,这房屋在一月前重新装修了一次,让我们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好吗。我问,哪来的钱。她说,我们建筑公司资助的。刘梅倒来一杯水说,爸爸,你喝水。  我觉得有些奇怪,问,我们的建筑公司?我以前有工作吗?而且我们是同一个公司的?  宋梅笑了笑,走进房间拿出一本相册,说,你自己看看吧。  相册里几乎都是我和宋梅的合影,年轻时候的宋梅真的很漂亮,长长的头发披散双肩,圆圆的脸颊,在安全帽下她的笑容是那样的迷人。我们在一座座刚刚建起或者还未建起的建筑物前合影,时间定格了我和她的微笑,奠定了我们婚姻的基础,从此结晶出了刘梅。我想大概就是这样吧。我说,那你告诉我,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吧,以及我毕业以后究竟做了些什么。  宋梅说,崔医生吩咐不让我告诉你,这样就失去治疗的意义了。我有些生气,说,到底是我们的生活重要还是崔医生的话重要。她说,崔医生也是为你好。我放下相册侧着身看她,说说看,你到底给他什么好处,能够让他如此死心塌地地“帮助”我。我将帮助两字说得尤为之重而且拉得很长,以便表示我对她的不满。她瞪着眼说,你是不是在怀疑我。一滴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掉了下来,落在地板上。我说,刘梅,你去看房间里看书,我和你妈妈有事要商量。她说,你不许欺负我妈。我怔怔地说,知道了,你去吧。  宋梅拉着我坐在沙发上,沙发很软和,我一坐下整个身体都陷进去了。她说,你毕业后被分配到华荣建筑总公司,我是里面的会计师。你刚进来很积极,工作之余还把大学里所读的所有课本重新学习了一遍,你说你要好好读书,五年内一定要考上工程师,开始我觉得你很玩世不恭,可三年后,你就做到了。你成为我们公司最年轻的工程师,我告诉自己,应该把你大学时代所做过的一切事情都忘记,好好地爱你,好好地爱我们的未来。于是我嫁给了你。可就在我嫁给你的第二年,由你负责的一个项目出了点差错,导致建筑物的坍塌。当时你也在现场。往后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当我赶到现场的时候,你已经被送进了医院。正是因为那事,在你疗养期间,法院已经给你判了13年。  她说完倒进了我的怀里,我抱住她说,你当初为什么会觉得我玩世不恭呢。  她说,还不是因为高玥与胡雪兰。  我刚想问怎么又牵扯到她们。门铃响了,宋梅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与头发去开门,进来的是胡雪兰,就在她说好久不见啊,大嫂时,我认出她来了。包括她的声音。  我说,是崔发财吩咐你来的吧。  她笑着说,什么话啊,我们都13年没见了,我来看看你这位老同学还不行。真不够意思。  我有些惊叹地说,13年不见?意思说,我结婚的时候,你去了。  她说,当然去了,说来也巧,你结婚的时候刚好碰到我回国探亲,当时还是我当得伴娘呢。  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说,你嫁给黑人了?  她说,你还记得那个黑人,他妈的简直就是个畜牲,我到了纽约之后,他就不翼而飞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异乡。当时我死的心都有了。不过后来碰到一个中国人,我讹上了他,他心眼也好,最终把我安顿下来了。  我说,你怎么还是出国了呢。  她说,当然,就你大学时候的那样子,能够留住我吗,更何况你当时与高玥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能不走嘛。  我叫她小声点,不要让在厨房的宋梅听见。她反而提高嗓门,说,你年轻时候的那些破事,谁还不知道。能写两个字就把自己当作家了,知道几个乐队看过几场地下演出就以为自己很摇滚了,有了失眠症之后就天天跑公园找女人。这些破事谁不知道啊。宋梅从厨房里出来,将手中的茶杯放在胡雪兰的手上,看着我笑。我突然觉得自己在她们面前像孩子,在监狱里的13年,我的时间静止了,而她们的世界却翻天覆地地变化着。胡雪兰挽上我的左手说,我带你出去走走。看了看宋梅又说,你应该准许吧。宋梅很温和地说去吧,我为你们准备晚饭去。  我们来到了人民公园,在长亭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看着站在烈日下带着草帽的年轻的拉船员。她说,你曾经在这里呆过一个暑假,你还记得吗?为了拿300元一月的工钱。我说,我不记得。她看着我又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去美国吗?她的眼神与语态和刚才有宋梅在的时候全然不同。此刻,她温和得让难堪,我镇定了一下情绪,依照我的回忆应该是她决意去美国,我是挡也挡不住的。我说,是不是又与高玥有关。她说,有点关系,但不是全部,更主要的是你的优柔寡断。如果你当年决绝一点的话,我会留在你的身旁,即便是你穷连自己得养不活了。  我问她,为什么当时的我处事优柔寡断。  她说,这正是我一直在想的问题,当时你结婚的时候,我怀着妒嫉的心态去当了伴娘。可后来,得知你患上选择性失忆症之后,我才开始好好地整理记忆,想想你当年的状态,又是失眠又是恐惧症的,我想这些应该与高玥有关。所以你一直显得很不自信,不光是你的爱情,甚至于你的终生事业,你都难于把握。你想想看,我能把自己放心地交给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吗,不能,所以我给你一个考验,只要你说一句挽留的话,我便会留下来,可你没有,你甚至于隐晦地讥讽我,嘲笑我走路的时候眼睛是看着天的,而不会注意到低处的风景,总有一天会被石头绊倒的。  她说着说着突然停了下来,似乎让我说些表示点安慰或者别的什么的话,可是我没有,我注意到一个拉船工朝长亭走来,拿起长椅上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地喝着,动作很急促导致有一半水从口里喷出,洒在脸上,衣服上,地上。喝完,他用衣服擦了擦脸,将草帽摘下来当扇子扇风。嘴里咕哝着,他妈的,这天真热。  她看见我没有什么反应接着说,是的,我是被石头绊倒了,被黑人甩了,但至少我对自己的实力从来都没有不自信过,不像你,表面看上去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一幅盛气凌人的样子。从你当年最喜欢的格斗俱乐部便可以看出。其实真正的缘由是因为你的不自信。当你结婚时,我为你感觉到高兴,所以我妒嫉宋梅,是她让你改头换面。让你明白了生存的意义。  她站起来看了看手表,说,今晚还有事,我先回去了。我说,送送你吧。她说,没必要了。对了,好好照顾宋梅,她是个好女人。还有关于你与高玥的事,你最好去问崔医生,他比我更清楚得多。说完转身就走了。此时,太阳正要落山,夕阳下的游艇一只只地从远处驶回,带着草帽的拉船工忙得不可开交。我依旧坐在那里,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我才起身回家。  回到家里,宋梅已经做好了晚饭,在饭桌上,她说公司来电话,让我明天去报到。我点头说好。说过晚饭看了一会电视,按照惯例,我要去睡觉。  宋梅躺在我的身旁,说,我们明天去公司报到完再一起去找崔医生吧。我说明天的事明天再说,早点睡吧。她侧过身去,我知道她一定睡不着。我翻来覆去也睡不着,于是开着台灯点烟,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着,这是我13年来的第一次失眠。我在想高玥究竟是谁,现在会在哪里,这些都与现在的我毫无关系,即便是曾经我们相爱过,爱得多么的深刻,各自都证明彼此存在过,但那又怎么样,此时身边躺着的是我的妻子,她是宋梅,而不是高玥。  当我关掉台灯时,我似乎已经看见了黎明的微光,它照耀着我与宋梅的身体,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舒畅,我想我不必要再去找崔发财了,我亲了一下宋梅的脸,她熟睡的样子很美,没过多久我便安然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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