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十一岁开始玩刀。
父亲说,在老街,只有傻瓜和弱者能生存。父亲是个有思想屠夫,直到中风以后,他才停止对我的教育。
对我来说,比父亲的中风更糟糕的,是中风后的抑郁症。医生告诉我,父亲的脑子里有个肿块——就像一枚核桃。我问,为什么不把核桃取出来?医生笑了,他的笑容和老街的人完全不同,但是到底有什么差别,我又无法确定,因为我从来没离开过老街。父亲说,出生在老街,就要死在老街。
有时我站在阁楼向远处眺望,鸽子从头顶掠过,消失在视野尽头。父亲在院子里喊我,他说:“牡丹,把刀拿来!”他的声音含糊不清,却有金属质感。
刀就在我身上,像父亲那样斜插在裤腰里,刀锋紧紧贴着我的皮肉。
老街的女孩都有自己的招牌动作,比如隔壁的二丫,两个上衣口袋装着煤球,从远处看,就像一对发育的乳房;还有街后的三妹,屁股上挂着粪铲子,走路一摇一摆,铲子磕在地上非常难听。
父亲的喊声比粪铲子更难听,特别是他嘴里迸出“刀”字时,凄厉嘶哑,却充满快感,整个院子都颤抖起来。我只好把目光从远处收回来,俯视院子里的父亲。他的口水淌满胸膛,透过他的颅骨,我仿佛看到那个瘤子正在膨胀。
“把刀——拿来!”父亲喊。
我笑了。我说:“你睡觉吧。”他果然脑袋一歪,缩进躺椅里。
我继续望着远处的楼群,那里似乎每天都有变化。我不知道老街里的其他人出去过没有,反正我一定要出去看看。这是我的秘密,也是我的希望。
我十六岁那年,父亲死了。那天傍晚,他把“刀”字喊了一半,突然抽搐几下,再也没动静了,而那个凄厉的音节在空中划了很长一段距离,最终跌落在雾霭中。
2
我杀猪的手艺跟父亲差不多。不能否认,杀猪这种事必须有天赋。
每天闲暇时,我把刀插在裤腰里,绕着老街转圈。空气中飘浮着铜锈味道,这是老街特有的气息。后来有人说,那就是血腥味。
有时我会在老街东边的菜市场买一条鱼。这也是个秘密。我希望以后嫁的男人喜欢吃鱼。这个可耻的欲念伴随了我整个十七岁。
傍晚是我照镜子的时间。我长久地面对自己,赤身露体,目光不放过每寸肌肤。我微笑。我发现我的笑容也和老街的人不一样。
十八岁的秋天,我终于下定决心走出老街。这场罪行我准备了七年。
那个深夜月亮很美,我踏出老街的一刹那突然哭起来。我的眼泪像心脏里抽出的血,一股一股涌出来。我沿着墙壁摸索,外面的气味和老街不一样,我是凭嗅觉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
我蜷缩在花坛里等着天亮。我做了很多梦,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坐在学校门口。
我站起身,习惯地摸摸自己的腰,那把刀还插在后面。以前这个时候我该干活了,我几乎嗅到空气中浮动的铜腥味。我又摸了摸那把刀,突然恐惧起来。
这时候,我遇到了自己的初恋。
他是戴着眼镜的青年男子,穿着干净的中山装,后来我知道,他长得很像裴勇俊。而我当时傻在那里,望着他的眉毛。
他在微笑。学生们从他身边经过,还有漂亮的女教师。有人向他打招呼:唐老师,早。他点头,继续微笑。他没有转脸看我。
我低下头,注意到自己的衣服,油腻的围裙,袖子上绽开褐色与紫色的血渍。我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味道,很臭。
然后他消失了。这就是我的初恋。空中正有一群鸽子飞过,是从老街过来的。
我猛地从腰里抽出刀,削断了身边的月季花。一切都是下意识的,十秒钟以后,我重新把刀插回去。我听到不远处的学生们齐声高呼:好帅的刀啊!
3
我回到老街。我想起父亲的话:这就是我们的命。
父亲是有思想的屠夫。他还说过,在老街,只有傻瓜和弱者能生存。我继续在围墙边徘徊,听着三妹身后的粪铲子发出锐响。
我每天花费两个小时磨刀,一共七把刀,我翻来覆去磨它们。就这样我迎来了二十岁生日。忽然有一天,三妹要嫁人了,请我参加她的婚礼,隔壁的二丫也在,她是三妹的伴娘,不知道她的上衣口袋是不是还装着煤球,反正那里鼓鼓的,颤抖的样子像一对注水的气球。
婚礼上我忽然想起唐老师,想起他微笑的模样。我喝了不少酒。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莫逊。
4
莫逊躺在槐树下,一只脚伸到路面,我绊了一下,摔进他怀里。他醒过来,发现自己搂着一个女人。他的表情很奇怪,既震惊又喜悦的样子。
我挣扎着爬起来,由于喝了酒,我的眼睛里春色荡漾。莫逊有些发痴,他的脸也红了。我第一次遇到脸红的男人,老街的男人从来不会脸红。
莫逊对老街的人说:他四处流浪,无意间闯进这里的。
但我不信他的话。在这里落脚的人多半是避难的,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不是一般的流浪汉。
他有一副挺直的鼻梁,很像唐老师,我让他笑一下,于是他笑了一下,他的表现很不错,就这样,我把他领回家。
当时他身上有伤,最开始是腋窝长了疮,后来那个疮扩散了,导致整个右臂不能活动。我让他躺在床上,给他买鲢鱼。我忘了医生说的,长疮的人禁食鱼肉,但他非常喜欢吃鱼,这正是我希望的,我愿意爱他、宠他。
他的吃相很漂亮,总是慢慢张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把鱼肉放到嘴里,含住,细致地咀嚼。鱼刺一根根从唇边露出来,很整齐,于是我笑了,说他是一只猫。
我们互相称对方是猫,夜里相偎着,清凉的月光洒在我们身上。我瑟瑟发抖,向后退一些,给月光腾出足够的空间。我在月色里荡漾,圆润的曲线一次次灼伤莫逊。我们像两只猫,纠缠着,然后沉沉睡去。
我很久没有杀猪了。我要回家给莫逊杀鱼。
中秋节那天,医生在菜市场遇到我,严厉地制止了我这种行为。他就是给我父亲治疗中风的医生,我有点怕他。
“莫逊喜欢吃鱼。”我挣扎地说。
“你想让他的疮烂到骨头里?”医生瞪着眼睛。
对医生来说,这是相同的问题——先是父亲的脑子里有个核桃一样肿块,现在是莫逊的腋窝下有个核桃一样的毒疮。
“好吧。”我同意先治好莫逊的病。
这个中秋节过得很不如意。我把买好的鲢鱼带回去,甩进灶房的木桶里,事先放在案板上的菜刀也用不上了。
我走进西厢房。莫逊已经睡醒,凝视窗外的一树桂花。
在门边看到莫逊的侧影,我心里的忧愁消失了。夕阳洒在他英挺的鼻子上,一道琥珀色的光痕绚烂夺目。他的脖子如此圆润,漂亮得像一枚水晶,我想起我们拥吻时,我的舌尖掠过他脖颈时的感觉。他是我的神。
莫逊缓缓转过脸,清澈透明的眼睛望着我。
“牡丹,我想喝杯酒。”莫逊恳求我。
我必须竭尽全力,才能勉强抵挡住他企求的眼神。
“不行,医生严令戒酒……”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却被吸引着,陷进他的瞳孔深处。“好吧,就喝一杯,去他妈的医生。”我用力挥了挥手。
莫逊边笑边咳嗽,痛得直吸冷气。
我给莫逊倒了一杯酒,轻抚他的胸膛,帮他平息下来。“你等我,我去给你做鱼。我买了新鲜鲢鱼,在灶房还没杀呢。”我站起身,兴奋地说。
莫逊抓住我的手腕,热切地望着她。“牡丹……”
“干什么?”我脸色绯红。一阵微风拂过我的头发,屋里流动着桂花香。
“有点小麻烦——我……有个任务。”莫逊轻轻放开我的手。“你出去的时候,我听到了窗外的鸽哨,两声长、一声短。那边传来的讯息,我该干活了。”
刺客莫逊,这就是他的真实身分。一开始我就知道,他不是普通的流浪汉。
“可你……你怎么去?”我紧张地望着莫逊,他这样子不可能动刀动枪。
“我必须解决那个人。”莫逊挣扎着坐起身,“我是刺客,我得处理这个麻烦。”
“不!”我抱着莫逊的肩膀,莫逊呻吟一声。我惨厉地说,“我不能让你送死!”
“如果那边知道,我就完了。”莫逊望着我,“我已经完了一次,没有选择了。”
“好吧,没有退路,”我轻声说。“我去吧。”
“你?”莫逊紧绷的肩膀松驰下来,“你行吗?你不会开枪啊。”
“咱们就是靠这个生活的。”我说,重新变得快乐起来。“像杀鱼一样吧。或者,比那个还简单,像杀猪一样。”
莫逊笑了。他又恳求了一杯酒,然后详细对我讲述了全过程。
一开始,莫逊提议我装扮成男人,但我否定了这个方案。
“他们不会想到一个女人会当刺客。”我笑着说。
我们又商讨了任务的细节。我把莫逊送给我的漂亮衣服换上,然后去灶房取了那把菜刀,插到腰后。
原以为这个中秋节用不上这把刀了,现在看来,这把刀一直都等在那里。
“好的,”临出门的时候,莫逊叮嘱我。“别有顾虑,真的就像杀鱼一样。”
5
我从没想到,老街的养蛇人是他们的联络者。他专门给刺客提供名单——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刺杀谁。
北马道巷在老街西南角,灰暗的石巷里挤满破房子,偶尔会看到一丝灯光。
在一间潮湿阴冷的小屋里,我看到了养蛇人。他坐在一排竹笼前,正在修剪指甲。屋子弥漫着奇怪的腥味。
我注意到养蛇人的手指洁白纤细,十分漂亮,不由得想起莫逊的手,一样修长圆润,尤其是端着酒杯的时候,五根手指错落有致,美不胜收。
“怎么是你?”养蛇人冷冷望着我。
“我是来接活的。”我微笑地说。同时递给养蛇人一枚玛瑙坠饰。
养蛇人接过坠饰仔细检查着。他重新把目光集中在我脸上,良久,他问:“那么,莫逊为什么没来?”
“他感冒了,为了不出差错,我来代替他。”这是准备好的答案。
养蛇人淡漠地点点头,“酒要少喝。还有,你不该每天晚上都缠着他。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的脸烧起一朵红云。养蛇人掏出一张纸递给我。我接过名单,跌跌撞撞向外走。
“等一等。”养蛇人举着坠饰,“把这个收好,如果弄丢了,莫逊会倒霉的。”
我第二次离开老街。出租车从那座学校门前经过时,我的心出奇得平静。唐老师的微笑只在我脑海里闪了一下,现在,莫逊才是我的惟一。
出租车停在绿岛酒店门前。我提着中秋礼盒进去,保安根本没盘问我。
我穿过长长的走廊,四周太安静了,我听到自己的呼吸散发着铜腥味。我站在703房间外,只敲了三下,屋门突然打开,一个南方商人刚睡醒,睡袍皱巴巴裹在肥硕的身体上。他正用白白的手指搓弄眉毛。
“怎么才来?”他不高兴地说。
我呆了一下。
“我讨厌你的衣服。”他打量我。
我明白了,他把我当成了妓女。
“我今天心情不好。”他的嘴角淌着涎水。
“哦,怎么回事?”我走进去,把中秋礼盒放到桌上。
他根本没注意我拿着什么,仍沉浸在愁绪里。“算命的说我脸上有黑气。”他喃喃自语。
“我可以帮你。”我站起身。
“他妈的臭婊子,先把你的衣服换了!”他不耐烦地说。看来他真的很暴躁。
“先做事吧。”我说,“一下就能解决烦恼。”
南方商人忽然掀起睡袍,露出贴身的女人内衣。蕾丝花边的乳罩搭在胸口,胸毛一直覆盖到小腹下面。“宝贝,来个痛快的!”他淫邪地笑着。
我猛地从腰里抽出菜刀,刀锋在灯光下闪过一道诡异光痕。
南方商人楞了一下,然后光着身子满屋乱撞。我讨厌这个臭男人穿女人的内衣,而且内裤上竟然绣着一朵牡丹。
我很快结束了他的惊叫。
“我会让顾客满意的。”我说。
南方商人躺在地上,并没有想像中的翻滚挣扎,四肢略微抽搐几下,很快就平息了,像一条冻僵的鱼。
我用他的睡袍擦掉刀上的血迹,插进后腰。我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第一次见到这么亮的镜子,我浑身发抖。笑一笑,再笑一笑。好,果然是个大美人。面颊上的红霞是由于紧张和不安,或许,还有点兴奋。我天生就是刺客。我会比莫逊干得更精彩。
莫逊总是想着完成任务,而我会觉得,这就像杀了一条鱼。
我们的区别就在这里。
6
我跨过南方商人的尸体,从桌上提起中秋礼盒,出了703房间。
我要把礼物带回去,给莫逊。
在走廊里,我与两个黑衣人擦肩而过。他们扫了我一眼,目光掠过我手里的盒子。我猜出他们是谁——专门处理后事的人。
养蛇人提供名单,刺客负责干活,最后,黑衣人清理尸体、收拾残局。大家只管做好自己的事,不用多问什么。
我快乐地回到家里,先去灶房,把菜刀泡进瓦罐里。我探头往木桶里看,鱼还在挣扎,我迟疑着,最后决定不杀它了。我提着盒子走出灶房,明亮的月光洒在头顶,我看着自己的影子,就在这时,一种突如其来的罪恶感向我袭来。
我亲手处理了南方商人。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陌生人绝望古怪的神情。
我扶着院里的桂树,干呕着,浑身颤抖。我把盒子放在地上,双手在树杆上乱蹭。空气中浮动着腥甜的味道。
西厢房传出莫逊低弱的咳声。莫逊知道我回来了,他一直在等我。我想起他的眼神,纯净、温柔,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我有责任照顾他。好了。中秋夜本来就打算杀一条鱼。我长舒一口气,对着月亮笑了笑。
“情况怎么样?”莫逊焦虑地问。
“月亮很圆,很美。”我柔声说。
“牡丹,给我一杯酒。”莫逊恳求道。
“今天晚上你已经喝过两杯了。”我说,“你很紧张,是吗?”
“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莫逊笑着,“把全过程跟我讲一下。”
于是我从头到尾仔细复述了一遍。莫逊赞许地望着我。最后,我把养蛇人给我的纸条掏了出来。
良久,莫逊抬起头:“明天还有个差事。”
“你说什么?”我的双肩缩了一下。
“光明电影院。”莫逊举起纸条,“这里有密码,明天下午四点,光明电影院。”
我没看纸条。我一直盯着莫逊。
“必须解决这个麻烦。”莫逊沉声说。
我知道这样的生活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于是我笑了。
7
三个月时间,我帮莫逊处理了六个单子。
莫逊却越来越忧愁。有一天他对我说:“牡丹,你要知道,我已经破坏了规矩。组织不允许刺客和女人在一起,而我更过分,竟然让你帮我干活。”
我抚着他的面颊,让他平静下来。每当他痛苦的时候,我就被绝望裹紧了。他是我的神。
“你不会抛下我吧?”我凝视他的眼睛。
“要想出解决的方案。”莫逊不安地说,“我感觉很不好。”
他挣扎着,想从床上坐起来。我把他按回去。
“你必须先养好病,”我握着他的手,“我会保护你。”
他苦笑着,缩回被子里。他变得越来越脆弱,这才是我最担心的。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他发出均匀的呼吸,慢慢睡过去。我伏下脸,几乎贴着他的鼻梁。他额头的浅蓝色静脉很温柔。
我想起来,很久没给他做鱼了,今天无论如何要破例一次。我把门锁好,去菜市场买了鲢鱼。
走在回来的路上,我突然有种惶恐的感觉。手中的鱼挣扎起来,我甚至听到它发出哭声。
我奔回家。西厢房的门已经撞烂了,我看到两个人影站在莫逊的床前。
我冷静下来,贴着院子的桂树往屋里窥探。
养蛇人和一个黑衣人正对莫逊讲着什么,莫逊沉默着。黑衣人突然掏出手枪。
我摸了摸腰上的刀。自从成为刺客的女人以后,我又恢复了当初杀猪的习惯,每天把刀插在腰上。
我吸了口气。时间很充裕。
养蛇人低声吩咐黑衣人,黑衣人把枪顶在莫逊额头,然后,黑衣人的喉咙突然发出一阵风鸣,倒在养蛇人身上。
养蛇人惊愕地回过头,看到我站在门外。
我无动于衷地站着,双手没有一丝颤抖,仿佛只是个过客,而我的刀正斜插在黑衣人后颈,鲜血溅在养蛇人脸上。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杀人方式。
床上的莫逊从被子里抽出另一把刀,他的左手还是充满力量,刀锋毫不犹豫扎进养蛇人胸膛。
养蛇人伏在地上,四肢痉挛,喉咙里咯咯作响。他瞪着血红的眼珠,仇恨、绝望、疯狂。
“我必须让你明白,”我看着养蛇人。“莫逊是我男人,我要和他在一起。”
我转脸面向莫逊,一字一顿地说:“你要永远记住,你是我的男人。”
莫逊的眼睛忽然变得潮湿起来。
8
在老街杀了人,而且两具尸体出现在屋里,我们只能逃亡了。
我们躲进城市西北角一座废弃的防空洞。莫逊长久地沉默,他的毒疮差不多痊愈了,是我狠心帮他割掉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残酷的手术。我找了一些药膏,开始给莫逊做手术。我的手一直在抖。我听到莫逊痛苦的喘息声,从齿缝间呼啸而出,撞击我的心脏,有那么一瞬,我几乎要崩溃,几乎要把刀扎进自己的胸膛。
最后,莫逊昏了过去,咬碎的木头刺伤了舌头。所幸我准备了一些止血剂,全涂在伤口上,又把大量的消炎液抹在伤口周围。
我赌他不会死。整晚,我坐在他身边,眼眶里渗出血。后来他抽搐着醒来,看了我一眼,又昏迷了。我抱着他,喃喃自语。他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我吻他,如果可以再次唤醒他,我愿意用自己的血喂他。是的,我愿意为莫逊做任何事。
第三天,莫逊终于醒来。我疲惫地望着他,摇他的脑袋,他笑了笑。接着,我昏了过去。由于牵挂莫逊,我只昏迷了很短的时间。我在昏迷中做了一个关于莫逊的梦。我以为我杀了莫逊,就好像我天生就是一个残忍的女人。我把刀刺入莫逊的肋骨,真要命,我又听到莫逊痛苦的喘息声。我感到那把刀实际上在我自己的肋骨上,冰冷、尖锐,我在梦中体验了莫逊的痛苦,然后哭醒了。
“好了,好了,不要哭了。”莫逊抹去我脸上的泪。他的手很凉。
“我在你身上动刀了,我真是一个残忍的女人。”我还沉浸在噩梦中。
“牡丹,有时候我们必须对生活狠一些,”莫逊耐心地说。“比如我们正准备做家具,却发现了蛀虫,那我们必须锯掉那截烂木头,要不然虫子会吃掉整个家具。”
“嗯,我帮你割掉毒疮也是这个道理。”我沉思地说。
“不错。你真是一个懂事的好女人。”莫逊说。
我马上开心起来。是的,我应该崇拜莫逊,应该爱他。
后来的日子,莫逊总是静静望着远方,每到傍晚时分,他的眼神变得迷离深沉。我知道他在思考问题。每当莫逊沉浸在思绪中,全身仿佛笼罩在浅蓝色光晕中,十分迷人。
终于,莫逊从沉思的水面浮上来,清澈透明的瞳孔充满斗志。
“我们必须做点事。”莫逊说。
9
我们绑架了孙纬晗的女儿。
孙纬晗是这座城市的富人。他做房地产,郊外的半座山都是他的。
莫逊的计划非常好。绑架孙纬晗的女儿,索要一百万,然后带我出国。我被他的计划迷住了,更重要的是,孙纬晗的女儿有点弱智。
那女孩大约十九岁,坐在冰冷的防空洞里,十分安静。她的双眸虽然明亮惑人,但流转之间,却显出几分呆滞茫然。我的建议是,不用绑她,她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
我们是在元霄夜得到机会的。那女孩在繁华的灯火里与家人走散了,然后我及时从黑影里冒出来。一路上,女孩显得十分高兴。她很久没上街了,我给她买了糖葫芦,还有一个小小的风车,一条彩色丝带。本来莫逊给了我一包迷药,让我设法洒到食物里,但我放弃了这个念头。当然了,莫逊会因为我节外生枝而不高兴,但我想的是,这件事不必做得太绝。
女孩吃完糖葫芦,举着风车又蹦又跳,哼唱不知名的小调,我的心里突然痛了一下,但我控制了自己。
头天晚上,莫逊和我一边一个坐在女孩身旁。我们都觉得防空洞变得像一座坟墓,压抑、恐怖,那女孩却显得异常平静,认真地编织彩色丝带,在女孩面前,莫逊产生了挫折感,我反而笑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女孩。
“鹃儿。”女孩静静地说。
“名字真好听。”我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膀,手掌却停在半空,放下了。
“嗯,我妈妈给我起的好听名字。”鹃儿说。
“你妈妈呢?”我随口问。
“死了。”鹃儿抬起脸,一双大眼睛注视我,“他们是这样说的。死了。我也想死了,去找我妈妈。”
我的心又痛了一下。莫逊急忙搀起我,逃向屋子另一边。第一回合,他们都被鹃儿打败了。
我和鹃儿睡在一起,莫逊躺在洞口。冬夜十分寒冷,莫逊整晚都在低声咳嗽。
我始终半睡半醒,最开始,我的手臂横在鹃儿身侧,一伸手就能抓住鹃儿。渐渐地,鹃儿偎了过来,抱住我的胳膊,挤在我身上。我悄悄地笑了。我一边笑,一边流泪。这是逃亡以来最痛苦的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莫逊潜入城里。他把自己装扮成乞丐,在城里转悠了大半天,奇怪的是,他既没有发现通辑令,也没找到寻人启事。城市沉浸在新年刚过的慵懒闲适中,只有他像一个傻瓜。
回到防空洞,莫逊显得十分忧郁。
我走过来,跟他商量这件事。“我觉得很麻烦。”我苦涩地说,“而且我总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莫逊沉声说:“安静得邪乎。我真怀疑咱们是不是绑错人了。或者,有什么更大的阴谋。”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不安地看着莫逊,“我是说……”
“牡丹,你打算放弃?”莫逊紧攥我的胳膊,“我们停不下来了,懂吗?”
我转过脸,看着墙边独自玩耍的鹃儿。我想说的是,我的内心已经被强烈的罪恶感占据了。以前,这种感觉会偶尔冒出来,像一个火星,一闪而过,但这次是真的,我觉得这种力量会焚毁我们的世界。
“必须尽快了断这件事!”莫逊嘶哑地说。
莫逊的眼底浮起一片血色,狞厉的目光逼视着墙角的鹃儿。我不禁颤抖一下。也许只是一场噩梦,在这场梦里,莫逊扮演一个凶狠的人,比刺客和赌徒更加凶狠。
莫逊在电话里告诉孙纬晗,鹃儿在他手里。十五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应。
莫逊开始酗酒。
10
我越来越不敢看鹃儿的眼睛。鹃儿却愈加依赖我。
“我们到底想得到什么?”我问莫逊。
那是一个黄昏,晚霞漫天,我们站在防空洞外面眺望夕阳。春天的迹象已经复苏。
“钱已经不重要了。这是一场战争。”莫逊灌了一口酒。他的手一直在抖,酒液从唇角倾泻而下,他贪婪地舔噬着。一个失败者。莫逊,看起来就是一个失败者。
但我应该崇拜他。我想,我一直都爱他、崇拜他。也许,正是我的爱恋使莫逊变得脆弱骄横。
“我不想要钱了,”我喃喃自语。“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孙纬晗为什么不赎回他女儿?”莫逊仍沉浸在自己狂乱的思绪中。他的眼睛,有那么一瞬,还是非常迷人。“他为什么不赎回……他的女儿……”
“也许,我们帮他处理了一个麻烦。”我绝望地说,“你难道看不出吗,孙纬晗期待这样的结局。我们帮他处理了一个大麻烦。”
“不!”莫逊尖利地说,“你疯了,牡丹。”他突然一掌击在树杆上,“我也疯了,我会杀了那个女孩!我要把她的脑袋还给孙纬晗。”
我后退几步,跌坐在潮湿的泥土上,缩成一团。
“也许,”莫逊坐在我身旁,怜惜地抚过我的面颊,“也许你会帮我处理这个麻烦,我们——我和你,天生就是做这个的。牡丹,你割下她的脑袋,还给那个守财奴。”
我用僵硬的目光望着莫逊,嘴唇哆嗦,却说不出一个字。
此后降临了一场春雨,防空洞外面有几棵桃树,粉红色云雾层层铺展。
午后,我进城了。昨晚我又跟莫逊谈了一下,正式告诉他,这一切该结束了。莫逊沉默着,自始至终没有开口说一个字。偶尔,他用冰冷的目光看看我。他的瞳孔里没有一丝情感。
谈话结束以后,莫逊独自去外面喝酒。我哭了很久。我想救赎我们的灵魂,而莫逊认为我已背叛了他。只有时间知道最终答案。我决定今天进城买点东西,然后和莫逊离开这里,去南方。
傍晚,我回来了,提着一条鲢鱼。莫逊很久没有喝到鲢鱼汤了。
防空洞里传出一阵低弱、凄惨的声音。我的心突然缩紧了。长久以来,那种不祥的感觉蠢蠢欲动,现在,终于破茧而出,发作起来。
我走进昏暗的洞口,烛光下,莫逊伏在赤裸的鹃儿身上。他的裤子褪到脚踝。
他正用双手掐着鹃儿的脖子。鹃儿四肢抽搐,青紫的脸庞扭曲变形。
鹃儿用最后一丝残存的意识感觉到我,她拼命转过脸,定定望着我。
“我能得到一切。”莫逊狞厉地说,“这就是我想要的。”
“放开那个女孩。”我沙哑地说。
“她要死,这是她亲口说的,”莫逊残酷地笑。“她要去找她妈妈。去找她死了的妈妈。”
莫逊微微松开手,鹃儿猛地颤抖一下。“我……没想到……这么疼……”这是鹃儿的最后一句话。她的眼睛一直瞪着。
莫逊发出残忍的笑声。他从鹃儿赤裸的身体上坐起来,我看到了鹃儿下身的血迹。那一刻,我想,这就是我的男人。是我愿意付出一切的男人。
“莫逊,你看,我给你买了鲢鱼。”我轻声说。
莫逊冷漠地回过头,看见一道光影飞旋而至,钉在脖子上。
我相信,疼痛感是最后涌上来的。他一定先感到冷,接着,灼热的鲜血飞溅而出。他捂住脖子,重新倒在鹃儿身上。
我走过去,抚着莫逊的面颊。跟那场噩梦不同的是,刀没有刺入莫逊的肋骨。但这痛苦的喘息声很清晰,而且,我明确感觉到,那把刀实际上在我自己的肋骨上,冰冷、尖锐,就是我在梦中的体验。只是,我没有眼泪了。
“我知道,你不是莫逊。”我轻声说,“你不是我的男人。”
莫逊的喉咙里发出微弱的风声,眼睛半睁半闭,生命的光亮渐渐消退,像清晨的弯月。
“牡丹……我……我只是喝了点酒……我不想让你难过……”莫逊停止抽搐,慢慢闭上眼睛。
我茫然地看着他。是的,从一开始就应该这样。父亲说过:这是我们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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